中山建安2019年08月09日訊--出租房被檢查出消防安全隱患
還拒不整改
房東竟然會被拘留?!
是的!
近期杭州就有32名房東
因為這個原因被拘留
案例1
(1)出租。葛某某,為增加收入把房屋隔成了11個房間。
(2)消防檢查。7月16日,民警對葛某某的出租房屋進行了監督檢查,發現她的房屋存在諸多消防安全隱患,比如滅火器過期、電線未穿管、堆放雜物堵塞通道等,還有租客在過道上用煤氣燒火做飯。
民警當即責令葛某某在7日內整改完畢。
(3)拒絕整改。7月24日民警再次上門監督檢查時,發現葛某某未整改消防隱患。
(4)拘留。對于葛某某漠視租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行為,杭州蕭山警方對葛某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案例2
(1)出租。房東王某某,其出租房共計30間。
(2)消防檢查。7月18日,民警發現王某某的出租房存在電線未穿管、通道違規停放電動車、亂堆亂放雜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明火燒飯等消防隱患問題,當面責令王某某限期整改。
(3)拒絕整改。一周后,民警上門復查時,王某某并未按要求落實整改意見,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安全規定。
(4)拘留。王某某也被蕭山警方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為什么處罰力度這么大?
那是因為群租房火災風險大
一旦起火
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事件
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39條規定:
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致使該場所有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經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日以下拘留。
另據《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15條規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達到10間及10間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達到10個及10個以上的,視為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
而且,大家也都知道
假如出租房起火并造成嚴重后果
房東可是要承法律責任的!
2018年4月15日
江蘇省常熟市某小區發生火災
造成9人受傷
5人搶救無效死亡
初步查明
火災是由電路問題引發
經警方調查,該戶房東王某良,租住該處從事服裝加工的童某文、岑某玲夫婦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相關部門通知改正采取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犯消防責任事故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防蜀黍提醒
房東可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哦
日常要嚴查消防安全隱患
千萬不要當甩手掌柜
這些有關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常識快記下來
1.不可以把陽臺、餐廳、衛生間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員居住。
2.不可以把客廳或者臥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內應配備滅火器、防煙面罩、緩降器、報警哨和手電筒。
4.出租屋的房間窗戶和陽臺可以安裝金屬柵欄,但必須能從內部打開,用于緊急情況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是在緊急情況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這些地方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堆放垃圾,時刻保持通暢。
6.電器線路應具備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剩余電流(漏電)保護功能裝置。電線、電纜應穿過封閉式金屬線槽或硬質阻燃塑料管(PVC管)保護。
7.對于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出租居室到達10間或10間以上,或者出租床位到達10個或10個以上),還應該在每個居室以及公共區域設置煙霧探測報警器。
當然啦,作為租戶
也要熟悉自己的消防安全責任
1.承租人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數、擅自轉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房東消除。
2.租戶要自覺遵守消防法規,不私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器,安全使用燃氣;不在樓道內、自家客廳、樓梯間等給電動車充電;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覺維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出口;發現火災要迅速報警,起火后要第一時間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3.租戶可在房內配備手電筒、毛巾、逃生繩和滅火器、防煙面罩等,滅火逃生時大有用處。
最后,蜀黍提醒房東、租戶
出租房消防安全
大家都有責任
日常多點心,就多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