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
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
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政府主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則,重點檢查火災高危單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區域,逐級落實監管責任,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減少較大亡人火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
重點任務
01
深化消防安全執法檢查。
要鞏固“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工作成效,分行業、分領域建立商場市場、“多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娛樂場所、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養老院、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基礎信息臺賬,梳理問題清單,對尚未整改的問題隱患跟蹤督促,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閉環。
02
加強針對性消防安全治理。
要扎實推進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整治“回頭看”,深化整治突出隱患,開展達標創建,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要深化博物館和文物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改,組織對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開展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措施。要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突出生產、銷售、使用等重點環節,加強聯合檢查,完善監管機制。要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排險除患”行動,加強企業、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要加強燃氣安全防范工作,發動單位和群眾開展燃氣安全自查,組織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餐飲場所、施工工地、燃氣經營場所等燃氣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03
開展小微企業、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各地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對小微企業、家庭作坊開展檢查,重點整治違規搭建、違章操作、危化品存儲使用不規范、電氣線路老化、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設施損壞、安全培訓演練不到位等問題,逐級明確監管責任,逐一落實安全措施。
04
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
要圍繞“防范火災風險、建設美好家園”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大力普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結合高危行業領域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將消防安全納入進城務工人員職業技能提升內容,加強對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培訓演練。針對老幼病弱等重點人群,組織鄉鎮、街道、社區工作人員上門開展宣傳,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05
強化基層消防安全管理。
各公安派出所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出租屋、老舊小區等消防安全基礎薄弱區域開展安全檢查,落實夜間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06
做好重要節點安全防范工作。
三
主要措施
01
科學研判預警。
各地消防救援機構每月組織研判火災形勢,及時通報重點行業系統火災情況和突出風險。冬春期間,提請省級政府專題研判一次本地消防安全形勢,部署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02
集中培訓發動。
組織行業部門負責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網格員和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微型消防站站長等重點人群開展培訓,厘清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責任,掌握整治標準和檢查方法。
03
組織單位自查。
督促單位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活動,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公開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
04
嚴格執法檢查。
各地消防救援機構根據單位自查自改和公開承諾情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要求依法嚴格執法檢查,發現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堅決掛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
05
重點約談推進。
提請政府重點約談工作不力、火災多發的轄區政府和行業部門負責人。各地行業主管部門重點約談措施不落實、問題突出的下級部門和所屬行業系統單位負責人。各地消防救援機構重點約談大型連鎖企業、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06
強化綜合監管。
四
時間步驟
01
部署發動階段(2019年11月25日前)。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或消防安全委員會印發方案、召開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02
組織實施階段(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全國“兩會”結束)。
組織單位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活動,相關部門開展排查,針對突出風險召開約談會、推進會,發出提示函、建議書,曝光重大火災隱患,重要節點落實嚴管嚴控措施。
03
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全國“兩會”結束至3月底)。
五
工作要求
01
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責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各地要成立組織機構,加強指揮調度,細化分解任務,逐級壓實責任,實施項目化管理、掛表式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取得實效。
02
強化監管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負其責,強化條線監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形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監管合力。要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基層安全監管網絡。
03
嚴格督導問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動員部署及推進情況,請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