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安2020年05月25日訊--根據項目規模提出了崗位人員的配備標準,并且總結了各崗位人員的任職條件及主要職責,這對于我們組建施工項目部并進行人員考核、配備和管理很有幫助,值得大家參考借鑒!
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
注:
1、建筑面積相差10%以內,可按低檔執行,其中安全員按規定執行,不得降低配備標準。
2、此標準為關鍵崗位人員最低配備標準。
3、對于復雜的體育場所、綜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較緊、多班施工作業的工程,在以上配備標準基礎上應適當增加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人數。
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條件及主要職責
【任職條件】
(1)取得相應的建造師注冊證書;
(2)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主要職責】
(1)主持項目經理部工作,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執行企業對項目下達的各項管理目標和規定任務;
(3)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4)對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施工機具、建筑材料等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突出抓好對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崗履職管理;
(5)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體系,按照《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CJ/T77、《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CJ/T59、《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GB/T50430等組織實施標準化工作,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6)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落實質量安全責任。
(7)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業主等的協調和過程控制,解決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9)處理項目部的善后工作;
(10)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
【任職條件】
一級工程(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附表2標準劃分,下同)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與工程項目相適應專業的高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級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與工程項目相適應專業的中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級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與工程項目相適應專業的助理工程師職稱,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業根據項目規模大小、復雜程度以及專業要求確定的其他條件。
【主要職責】
(1)主持項目的技術管理;
(2)主持制定項目技術管理工作計劃;
(3)按規定查驗和接收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設計圖紙,參加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并對結果進行確認;
(4)組織有關人員熟悉與審查圖紙,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的施工方案并組織落實;
(5)負責技術交底;
(6)組織做好測量及其核定;
(7)指導質量檢驗和試驗;
(8)具體組織編制和報審施工組織設計、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控制方案、專項施工方案,審核作業指導書并組織實施;有分包單位的,應負責督促落實分包單位的相應工作;
(9)參加工程驗收,處理質量安全問題;
(10)組織各項技術資料的簽證、收集、整理和歸檔;
(11)組織技術學習、交流技術經驗;
(12)組織進行技術攻關。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員崗位資格證書。
【主要職責】
(1)嚴格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規程、施工組織設計、關鍵、特殊工序作業指導書、以及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組織施工;
(2)組織有關班組熟悉施工圖紙,向班組操作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及關鍵、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記錄,努力完成形象進度計劃;
(3) 參與制定勞務管理計劃,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定勞務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勞動組合,及時做好工程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和簽證,逐日填寫施工日志;
(4)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參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對勞務隊伍現場施工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茖W安排各專業的配套作業和各工種之間的立體交叉作業;
(5)負責勞務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參與勞務費的結算。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負責勞務人員工資公示及臺帳的建立。參與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參與調解、處理勞務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6)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
(7)做好施工現場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場地清潔,材料堆放整齊有序。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主要職責】
(1)在施工前,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依照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控制方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向項目部提出重要環節、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防范建議;
(2)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到現場跟蹤巡查,定期查驗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和人員、證件與單位相符情況,施工現場與專項施工方案相符情況;
(3)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檢查分包單位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履職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執行情況;
(4)嚴格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控制,加強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并按規范做好安全記錄,建立隱患臺帳;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及時發現、糾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隱患,并報告項目負責人;
(6)對建設管理部門及其安監機構、現場監理部和施工企業在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認真組織整改落實;
(7)及時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報告項目部安全生產情況;
(8)參與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還應履行機械員職責。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員崗位資格證書。
【主要職責】
(1)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設計、項目質量計劃、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及國家頒發的現行規范、規程和標準,全面認真地進行質量檢查;
(2)抓好質量教育,及時糾正質量事故苗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并配合做好處理工作;
(3)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監督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實施,做好質量記錄;
(4)參加質量回訪,受理用戶投訴,及時向主管部門傳遞不合格信息,并會同技術負責人、施工員等進行評審處理;
(5)負責對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設備檢驗、試驗的監控;
(6)負責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核定檢查及時向主管部門傳遞信息,并做好相關的質量記錄。
其他管理人員任職條件及主要職責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標準員崗位資格證書。
【主要職責】
(1)參與施工圖會審及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2)負責確定建筑工程項目應執行的工程建設標準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規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組織學習;
(3)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規范實施計劃和措施,并組織交底;
(4)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工程建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規范實施進行監督,對執行不到位的應向項目部提出糾正措施;
(5)協助質量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找出標準規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7)負責收集工程建設標準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規范執行記錄,對實施效果進行評價。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機械員崗位資格證書。
【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和施工企業有關施工機具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2)落實建筑起重機械備案和使用登記工作,負責落實對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安監機構的安拆告知制度;
(3)負責現場臨時用電及起重機械設備的管理、安裝(拆卸)、使用、維護和保養,加強對安拆單位和安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加強對起重機械設備基礎施工、安裝、頂升加結、拆卸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及臨時用電管理臺賬;
(4)根據生產進度,熟悉和掌握機械設備的分布和技術狀況,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5)負責設備的交接驗收、清點、調運巡回檢查以及報廢設備的鑒定等工作;
(6)定期向企業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匯報設備管理、保養和技術狀況,并提出整改意見。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材料員崗位資格證書。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2)掌握本工程施工圖設計所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漿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確定摻入的外加劑情況;并根據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工程檢驗與試驗計劃,按照國家標準、規范、規程規定的批量要求及取樣方法,邀請監理部門見證取樣,同時填寫好檢驗、試驗委托單,及時取回檢驗報告交相關部門,并對其使用情況、使用部門進行跟蹤檢查,認真填寫質量記錄;
(3)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混凝土強度、混凝土抗滲、砂漿試件并放置在施工現場標準養護室養護,每天做好標準養護室溫度和濕度的控制及記錄;對混凝土同條件養護試件及拆模試件應放置于構件同一地點同條件的養護,并準確記錄所作試件的工程部位;
(4)定期檢查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是否滿足使用要求,通過自檢或有關部門檢定,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應及時調換;
(5)及時、準確填寫好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漿等試驗、檢測記錄。
【任職條件】
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料員崗位資格證書。
【主要職責】
(1)協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資料管理計劃及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建立施工資料收集臺帳,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3)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審查、整理、立卷、歸檔、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圖及竣工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負責提供管理數據、信息資料;
(5)負責施工資料、竣工圖及竣工驗收資料的驗收與移交;
(6)協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統并負責施工信息管理系統的運用、服務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