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安2019年09月11日訊--可怕!
電動車充電又出事了!
9月9日早上6時31分左右
寶安西鄉柳竹社區自由七隊7巷
附近一電動車停放點
電動車突發著火
火災現場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
事件共造成68輛電動車、3輛汽車被燒毀
并未造成人員傷亡
至于事故發生原因
初步懷疑電池爆燃導致
目前事故原因還在調查當中
但電動車鋰電池的危險性
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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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電池爆炸原因
導致鋰離子電池爆炸的原因有炙烤、高溫、外短路、擠壓和撞擊、過充電、過放電、浸泡等等。
鋰離子電芯充電后,處于一種高能量的狀態,鋰離子電池在意外情況下(高溫、過充放、內外短路等)引起鋰離子電池內部產生熱量,產生的熱量若沒有及時散失,則會引起電池的溫度進一步升高,副反應加速,釋放更多的熱量,導致溫度再次升高,進一步加劇反應過程,釋放更多的熱量,最終導致電池熱失控著火或爆炸。
其實,電動車充電引起火災的事故
已經不止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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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1日,安徽一名男子在給電動車充電過程中引發火災,導致樓上住戶3人死亡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398萬元。該電瓶車車主被明光市法院以犯失火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
無數案例告訴我們
電動車著火
火焰燃燒速度快
火焰溫度高
產生毒氣可致死
而大部分電動車起火的原因
都是過度充電、線路老化、使用不規范...
包括
2017年底,公安部曾緊急下發
《關于規范電動車
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
《通告》具體內容包括: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對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處罰只是手段
督促全社會各部門、管理單位
加強防范意識,落實主體責任
防范火災才是根本目的
提醒:電動車充電一定要注意安全
1、請勿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走道和樓梯間
2、請勿在室內和超長時間為電動車充電
3、請勿購買和使用非標和超標電動車
4、請勿對電動車加裝電池和改裝
5、請勿購買使用非原裝充電器為電動車充電
6、請勿在電動車周邊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總之~電動車停放、充電
可不能再“佛系”隨緣
多注意安全
少一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