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基型滅火器水基型滅火器適用于撲救固體或非水溶性液體的初起火災,可撲救帶電設備火災的滅火器。3、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數量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2、維修企業的負責人和維檢人員蓋章;4、維修日期;
中山建安2019年10月24日訊--四川威遠靜寧寺是一座遠近聞名的古寺
但不久前,兩名“不速之客”闖入安靜的古寺
一場“大戰”下來
導致寺內23個滅火器被損壞
9歲的小男孩劉某某和黃某某騎自行車到靜寧寺玩耍兩人趁寺內人員不備
潛入到儒林院
利用滅火器進行了一場“大戰”
據統計
他們先后損壞寺內滅火器23個
事發后
寺內人員到威遠縣公安局向義派出所報案
經民警多方調查
在向義鎮某小學內將兩人找到并通知家屬
后經調解
兩名學生家長因孩子損壞寺內滅火器
賠償了約4000元
溫馨提示
滅火器不是玩具
家長應當對小孩加強教育和知識普及
不隨意損壞公共財務
更不能隨意損壞滅火器
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
除了不能損壞滅火器之外,我們也要了解一下常見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圍,以免在發生意外時不知所措,接下來我們就為大家普及一些滅火器的小常識。
干粉滅火器使用方便、有效期長,一般家庭使用的滅火器都是這一類型。它適用于撲救各種易燃、可燃液體和易燃、可燃氣體火災,以及電器設備火災。
水基型滅火器適用于撲救固體或非水溶性液體的初起火災,可撲救帶電設備火災的滅火器。廣泛應用于油田、油庫、輪船、工廠、商店等場所,是預防火災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必備消防裝備。水基型滅火器分為水基型水霧滅火器、清水滅火器、水基型泡沫滅火器。在一般商場中存放的水基型滅火器,主要成為多為清水型和泡沫型,能及時控制較大火勢隱患,適宜撲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火災。
二氧化碳型滅火器具有流動性好、噴射率高、不腐蝕容器和不易變質等優良性能,常用來撲滅圖書,檔案,貴重設備,精密儀器、600伏以下電氣設備及油類的初起火災。適用于撲救B類火災,(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適撲救C類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撲救E類火災(物體帶電燃燒的火災)。
1、滅火器應符合市場準入的規定,并應有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證書;
2、滅火器的銘牌、生產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應齊全;
3、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數量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
4、滅火器筒體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
5、滅火器的保險裝置應完好;
6、滅火器壓力指示器的指針應在綠色范圍內;
7、推車式滅火器的行駛機構應完好。
1、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有凹坑;
2、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3、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裝置;
4、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5、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6、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或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7、筒體有錫焊、銅焊、等補綴等修補痕跡;
8、被火燒過。
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50444-2008)的制定標準,干粉滅火器、潔凈氣體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自出廠期滿5年,經首次維修以后維修以后每滿2年應送至具有三級以上的維修維保資質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水基型滅火器出廠期滿3年,經首次維檢以后每滿1年需要進行維檢。
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總滅之滅火器數量的四分之一。超出時,應選擇相同類型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替代,替代滅火器的滅火級別不應小于原配置滅火器的滅火級別。
經維修滅火器按照《滅火器維修》(GA95-2015)的制定標準在瓶體加貼維修合格證,合格證應包括以下內容:
1、維修編號;
2、維修企業的負責人和維檢人員蓋章;
3、滅火器總質量;
4、維修日期;
5、維修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不應隨意添加滅火器維修有效期。